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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7-28 01:17:21 作者: 米乐体育平台官网下载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涉及德州市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涉及德州市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三批信访件共计9件。截至9月2日,已全部办结,其中,8件属实,1件不属实。办理情况:责令整改9家,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5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线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涉及德州市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德州市宁津县经济开发区辽河大街东首路南,德州瑞桥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厂区内有三个公司,排放含有酸性物质的污水。该公司法人与县环保局局长有关系。

  德州瑞桥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共有三家公司,分别是德州瑞桥化工有限公司、宁津县宏丰铸造材料厂和德州隆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投资人均为刘某某及其妻子。

  1.企业无任何手续问题:宁津县宏丰铸造材料厂和德州隆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德州瑞桥化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获得环评批复,但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17年7月3日,宁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建设项目“久拖不验”处以10万元罚款。该公司已于2017年8月7日至9日进行委托验收监测,待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完成后,县环保局再对项目进行验收。该问题属实。

  2.厂区内有三个公司,排放含有酸性物质的污水问题:①宁津县宏丰铸造材料厂和德州隆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水。德州瑞桥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水、抽真空系统排水和生活垃圾污水(共5.3m/d),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规模10m/d)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县环保局已提取该公司排污口水样,经检测水样pH值为7.23(呈中性),符合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pH 6-9)。2017年8月22日,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出具的检测报告(鲁环科检字〔2017〕0667号)显示,2017年8月7日、8月8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水pH最高为8.4(呈弱碱性),符合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标准(pH 6-9)。②德州瑞桥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项目生产的基本工艺环节产生废母液(含硫酸、硫酸钠、间苯二甲酸-5-磺酸钠、水份)。按环评设计,理论上废母液中硫酸浓度为28.5%,实测废母液中硫酸浓度约为40%(监测全程现场录像)。该项目环评废母液中硫酸浓度为28.5%时每吨产品应产生110公斤废母液,而实际生产中,废母液中硫酸浓度为40%时每吨产品产生89.5公斤废母液,减少的为水份。核查该公司自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8月24日共生产出2007.6吨产品,应产生废母液约为179.6吨,实际库存废母液为166.6吨,实际值与理论值的误差为7.2 %,在合理误差范围内(20%,鲁环函〔2016〕141号),经以上推算,该公司不存在偷排废母液,即含酸性物质的废水。该问题不属实。

  3.该公司法人与县环保局局长有关系问题:刘某某,宁津县宁城街道刘惠普村人,现为村委会主任。1997年3月至今为宁津县宏丰铸造材料厂、德州瑞桥化工有限公司兼职厂长经理。叶某某,宁津县时集镇虎皮张村人,现任县环保局局长。经调查,两人无亲属、同学关系。该问题不属实。是责令改正、约谈、问责加快对德州瑞桥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德州市禹城市辛寨镇徐庄村,村西坝上有一家养鸡场,鸡粪倒入河里。村西南角有一家养猪场,紧靠居民区,粪便随意倾倒在路上。当地政府不作为,未处理。

  1.村西河坝上有一家养鸡场,鸡粪倒入河里的问题:该养鸡场位于徐庄村村西生产沟西侧,属于限养区,2012年建成,占地700平方米,目前存栏肉鸡1.5万只,产生的鸡粪暂时存放在鸡棚附近的一块林地内(距离村庄100米外),用于还田施肥,尽管鸡粪未倒入生产沟内,但也未及时得到处理,产生异味,给周围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该问题属实。

  2.村西南角有一家养猪场,紧靠居民区,粪便随意倾倒在路上的问题:该养猪场位于徐庄村西南角,属于限养区,距村庄较近,2011年建成,占地750平方米,3排猪舍,目前存栏母猪18头、仔猪35头。该养猪场未建设化粪池,产生的猪粪堆放在猪场南、距离徐庄村150米外的生产道旁,晾晒后用于还田施肥。该问题属实。

  3.当地政府不作为,未处理的问题:8月20日下午,辛寨镇政府召开全镇村支部书记、养殖场(户)主参加的畜牧环保整治动员暨培训会议,对全镇的畜牧环保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建立了巡查督导制度.但是,由于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地发现两家养殖户存在的污染问题,导致问题没有正真获得及时处理。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1.对养鸡棚处理解决措施:一是责令该养鸡户将存放在林地的鸡粪全部清洗整理干净;二是建设“三防”(防雨、防渗、防溢)化粪池。8月25日,该养鸡户存放在林地的鸡粪已全部清洗整理干净;化粪池已进料施工,8月29日已建设完成。2.对养猪场处理解决措施:一是对存放在猪场南生产道旁的猪粪进行清理;二是建设“三防”(防雨、防渗、防溢)化粪池。8月25日,该养猪场存放在猪场南生产道旁的猪粪已全部清洗整理干净;化粪池已进料施工,8月29日已建设完成。3.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乐陵市花园镇关王堂北街共有2家养殖户,其中张某甲养殖户现存栏猪38头,建有标准沼气池,现场无粪污、无异味;张某乙养殖户存栏猪58头,养猪产生的粪污等直接排到院外坑池内,异味严重。该问题属实。

  乐陵市已出动6辆吸粪车把坑池内的污水全部抽净,并用干土填平,张某乙表示自愿把58头猪处理后不再养殖,目前已经全部卖掉。

  德州市陵城区滋镇程家村郑某某电动三轮车厂向大宗汉河直排未处理的废液,夜间生产排放大量噪音、刺鼻异味气体。

  来信反映的三轮车厂为陵县馨越车辆有限公司,已被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内,属地政府正在进行取缔。两断三清不彻底,检查时发现其现场存有酸性、碱性残液。经对其三块动力电表用电情况检查发现,其中一块显示一直用电。经陵城区公安分局审讯,证实该厂一直在生产,该厂法人对酸洗、碱洗、磷化过程产生危险废物外排到大宗旱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截至8月25日上午,加工厂部分原料、下脚料等全部清理完毕、拆除部分车间,全面落实“两断三清”标准要求。

  2.陵城区环保局已将现场存放的酸性、碱性残液谨慎保管,下一步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

  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德州润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属单位,是经房管部门审批备案的正式物业管理机构。该物业公司为小区配备了13名保洁员。因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下属的德州润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不够严格,致使其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卫生死角,造成了小区局部环境“脏、乱、差”。该问题属实。

  责令德州润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内留存的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并加强对小区保洁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及时对小区进行清扫。同时,新湖街道办事处为该小区增配了12个新垃圾箱,方便小区垃圾的收集与处理。目前,小区留存的垃圾已经全部清运完毕。

  宁津县色织厂于1998年改制为德州市宁津县色织厂,院内有一露天汽车维修厂,废机油污染土地,燃烧废物,浓烟很大,喷漆气味难闻,噪声大,该企业距离居民区很近。院内还有大型货车停车场一处,噪声污染严重,尘土飞扬,多次拨打12345,一直未解决。

  宁津县色织厂于1998年改制为恒通染织公司。投诉人反映的露天汽修厂租赁了恒通染织公司部分场区。

  1.废机油污染土地的问题: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土地被废机油污染情况,经询问该业户,其承认在经营期间确有废机油滴漏问题。

  2.燃烧废物、浓烟大的问题: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燃烧废物的痕迹,经询问该业户,其承认在经营期间曾有过燃烧废物冒烟问题。

  3.喷漆气味难闻和距离居民区很近的问题:现场未发现喷漆房和喷漆设备,经询问该业户,其承认在经营期间确有补漆行为。经现场实地测量,该汽车修理户距离东侧家属院直线米,西侧为恒通染织公司车间,南侧为恒通染织公司车库。

  4.院内有大型货车停车场一处,噪声大、噪声污染严重和尘土飞扬的问题:该企业未设置停车场或进行有关收费,但院内确有工人和家属院内居民的车辆及大型车辆临时停放。汽车修理户在经营期间确有维修噪音,由于院内道路未硬化,大车进入时有扬尘问题。

  5.多次拨打12345,一直未解决的问题:经调查,关于该汽车修理户的12345热线件,分别由宁津县环保局和县经信局进行了调查处理。此问题不属实。

  1.汽车修理业户已被取缔,拆除维修设备,要求其在8月28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

  2.责成恒通染织公司昼夜加强监管,院内禁止停放车辆,避免又出现扬尘和噪音。208823-145

  德州乐陵市杨安镇崔刘社区有一家永安混凝土公司,老板是刘某某,该厂扬尘严重,污水乱排。

  1.扬尘严重问题:该公司采用真空吸尘车及雾炮进行降尘,水泥罐顶均安装脉冲除尘器,水泥、沙子、石子等物料均进行了覆盖,厂区周围均建设防风抑尘网并建有喷淋抑尘设施。但现场部分物料覆盖不严,地面有积尘,存在扬尘污染。该问题属实。

  2.污水乱排问题:该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有三个环节产生废水:搅拌楼清洗用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用水、作业区地面冲洗用水。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产生的废水经泥浆回收机、沙石分离机将石子及沙子分离回收二次利用,分离的废水经过沉淀池进入搅拌池,回用至混凝土搅拌生产,无污水外排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针对存在的扬尘污染,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按规定增加吸尘频次,加强喷淋抑尘措施,消除扬尘污染。同时建设物料大棚,将物料由覆盖改为仓库密闭存储,责令其在75天内完成建设。

  德州市宁津县杜集镇有个洗灌的作坊,有很多大罐前来清洗,毒气毒水乱排,周围树木大量死亡。这次督察已停产,过后又会开张。

  经宁津县杜集镇全面排查和县巡察组巡回摸排,目前,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洗罐作坊点位。该问题不属实。

  宁津县将继续高度关注、认真排查,一经发现将彻底清除,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德州市临邑县将各大化工企业布置于临盘镇及临盘采油厂居民区周边,这一些企业晚间偷偷排放废水废气,附近居民多次反映都没有结果。

  临盘街道及临盘采油厂周边确实存在化工企业,均符合与居住区的安全距离要求。通过对相关化工企业组织检查、监测,安排近200名环保、乡镇干部入驻重点企业,24小时值守,实行重奖举报制度,加强公众监督,目前未发现异常。8月8日排查发现距离采油厂小区较近的临邑禹王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缺氧池未封闭,豆清池的封闭设施出现破损、观测口关闭不严,散发出无组织废气。8月16日晚,发现查处了私自偷排液氨的唐某某案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问题属实。

  1.临邑县环保局向禹王蛋白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9月7日前完成整改。县公安部门对私自偷排液氨的唐某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临邑县委、县政府动员企业在达标排放、超低排放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治污设施的解决能力。3.在群众信访比较密集的几个小区设立监测点,实行联防夜查,设立举报电话,与群众开展座谈,动员共同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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